⒈ 警戒禁止。
引《明史·列女传二·孙烈女》:“乃以臂痕示 李,使戒戢之。”《明史·外国传八·鞑靼》:“﹝ 永乐 ﹞十九年, 阿鲁台 贡使至边,要劫行旅,帝諭使戒戢之,由是骄蹇不至。”
Copyright © 2023 www.256cha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256查询网 赣ICP备18009369号-6
本站部分资料来自网络,如有侵权请速与我们联系删除